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葛寸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葛寸石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蒋晓斌同志任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
孙涛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免去其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琳玲同志继续挂职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至2027年7月);
李健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胡平同志的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袁晓莉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爱平同志的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罗华、市审计局副局长石志刚、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合作局局长刘佳、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徐晖,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起计算。
2026年8月20日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