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井冈山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邓勇伟)8月28日,记者从《吉安市“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一部具有高辨识度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厚楷出席发布会并作主旨发布。
据了解,该《条例》制定出台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立法扎根于最广泛的民意土壤。先后下沉13个县(市、区)和井冈山农高区开展调研,走访50余家涉农企业,召开近20场专题座谈,广泛听取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面对面征询行业协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的诉求,对征集到的240余条意见建议逐条研判、审慎吸纳,对条例草案进行10余次集中修改打磨。同时,邀请华东交通大学、井冈山大学法学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论证,主动征求省委编办、省人大农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省直部门意见,多维度推敲完善制度设计,确保立法科学严谨、务实管用。
该《条例》于2026年4月2日由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5月27日,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市“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条例》共设二十一条,围绕品牌建设、保护和发展主线作出系统规范,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举措务实、保障有力的规范化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包含明确基本规则、厘清权责分工、健全协同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服务保障、严格监督执法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