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大江新闻讯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曾世展 陈贤 胡杰 记者艾钰报道:近期,丰城市人民法院白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植保作业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未提前告知邻近养蜂户,农户熊某喷洒的农药导致大量蜜蜂中毒死亡,给蜂农李某造成了经济损失。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2025年10月,丰城农户熊某使用无人机为其农田喷洒农药。在作业前,熊某未对周边养殖环境进行充分勘查,也未提前告知距其农田数百米的养蜂户李某。无人机喷洒的药液随风飘散,导致李某养殖的蜜蜂大量中毒死亡。
事发后,李某当即报警。经辖区派出所现场勘查,确认蜂群受损为熊某喷洒农药所致。江西省养蜂学会、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实地勘验,核定李某直接经济损失55360元。对此,李某情绪激动,多次找熊某理论、索赔。而熊某认为自己是正常农事作业,并非有意为之。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巨大,矛盾一度激化。今年3月,李某将熊某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白土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坐堂问案,而是深入剖析矛盾根源。为准确认定损失责任,承办法官主动学习无人机植保作业的操作规范和农药喷洒安全距离等相关专业知识,并多次前往事发农田和蜂场实地走访,查看施药范围、蜂场位置及受损状况,精准厘清事故成因与损害后果。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一纸判决虽能了结官司,但是难以真正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加剧邻里矛盾。为此,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协商。一方面,承办法官向熊某阐明因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从养殖风险、邻里情谊等角度疏导李某的情绪,引导其理性主张权益。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熊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李某也表示谅解。至此,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植保作业的日益普及,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广大农户和植保作业主体在开展无人机喷药作业前,应该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了解作业区域周边的环境,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