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峡江县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李凡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监委对峡江县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李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原则缺失,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转嫁单位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项目结余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凡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吉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