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水利局四级调研员龙静雨被“双开”

峡江县水利局四级调研员龙静雨被“双开”

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监委对峡江县水利局四级调研员龙静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静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静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龙静雨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吉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