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法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市霸: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商品货源、价格,垄断经营,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愿意的交易条件等行为。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4.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

5.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渠道

1.举报网站: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2.举报邮箱:ycssjj@163.com;

3.举报信箱:宜春市袁州区文艺东路2号,邮编:336000);

4.举报电话:12315,0795-7206060;

5.现场举报:可前往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11办公室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清晰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联系方式、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2.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门保管,严防泄密。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乱象及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4.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