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南昌公布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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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南昌公布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网络餐饮行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进贤县某餐饮店

虚假宣传案

2026年5月,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该县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销售的“龙虾球”餐品宣传内容不实。经查,该店自2026年1月起至案发时,在该平台持续上架该餐品,网店页面标注为“龙虾球”,实际使用的原料为某品牌预包装仿龙虾风味鱼丸,配料表显示为鱼糜、三磷酸钠、复配着色剂等,其中鱼糜含量≥55%,不含龙虾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7月,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线上菜品标注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西湖区某餐饮店

虚假宣传案

2026年3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区某小吃店在某外卖平台销售的“骨肉相连”餐品宣传内容不实。经查,当事人为增加营收,自2026年3月起至案发时,在在该平台持续上架该餐品,网店页面标注主料为“猪肉粒”,实际为速冻生制品,配料为鸡肉、鸭软骨等,不含猪肉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6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线上菜品标注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青云谱区某火锅店

虚假宣传案

2026年4月,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区某火锅店在某外卖平台销售的“鸭血”餐品宣传内容不实。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9月起至案发时,在该平台持续上架该餐品,网店页面标注为“鲜鸭血”,实际使用的原料为某品牌预包装速冻调制生制品,配料为生鸭血、纯牛奶、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聚二甲基硅氧烷),非鲜鸭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7月,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线上菜品标注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红谷滩区某餐饮小吃店

虚假宣传案

2026年4月,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区某餐饮小吃店在某外卖平台以鸭肉卷冒充牛羊肉销售。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6月起至案发时,在该平台销售标称为“澳洲肥牛卷”“水煮肉片卷”(标注主料为羊肉)的餐品,实际所用原料为某品牌预包装产品,主要成分为鸭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7月,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线上菜品标注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