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1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罚没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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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通报1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罚没3.1万元

来源:宜春发布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宜春市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暑假期间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现将近期丰城市查处的1起案例通报如下:

2026年7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丰城市教体局联合属地街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核查,在剑光街道金马御龙府店面二楼发现,范某涉嫌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丰城市教体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培训费用伍万陆仟柒佰贰拾元(56720元),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壹仟陆佰元(31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全市已相继开出58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累计罚没金额50.89万元,退还违规收费101.10万元,起到有效震慑作用。下一步,全市教体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紧盯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无证办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来源:宜春教育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