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类涉黑涉恶行为可举报!鹰潭公布举报渠道,实名优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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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类涉黑涉恶行为可举报!鹰潭公布举报渠道,实名优先核查

来源:鹰潭公安

鹰潭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布市、区(市)两级扫黑办及市公检法司机关举报渠道,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十类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软暴力催收类。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或在有关场所贴报喷字、拉挂横幅、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劳务碰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财物。

5.碰瓷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物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付财物。

6.强迫消费类。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等色情交易、色情引诱方式设局,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财物。

8.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类。通过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或者实施“水军滋事”“深度合成发布违法信息”“编造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等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侵害未成年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1.“村霸”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12.“乡霸”类。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13.“沙霸”类。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4.“矿霸”类。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5.“街霸”类。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6.“市霸”类。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7.涉未成年人类。使用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手段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

18.涉黑恶逃犯线索。涉黑涉恶逃犯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境外潜逃等相关线索。

19.涉“保护伞”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20.其他涉黑恶及关联线索。和黑恶势力相关联的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线索,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鹰潭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431110

举报邮箱:yt6431110@163.com

举报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B948办公室

(二)鹰潭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698889

举报邮箱:ytshce@163.com

举报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12309

举报地址:鹰潭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四)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639567

举报地址: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A302办公室

(五)鹰潭市司法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690513

举报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C923办公室

(六)贵溪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3318110

举报地址:贵溪市冶金大道市政府办公室7楼712办公室

(七)余江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5880110

举报地址:余江区经济大厦15楼1508A办公室

(八)月湖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216110

举报邮箱:zenfawei@126.com

举报地址:月湖区经济大厦6楼604办公室

(九)高新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319320

举报地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8办公室

(十)龙虎山景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656213

举报邮箱:ytlhszfw@163.com

举报地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排衙石大道6号龙虎山景区综治中心

(十一)信江新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01-6280110

举报邮箱:xjxqzzb@163.com

举报地址:信江新区社会治理办公室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和证据线索。

(二)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单位能够及时联系,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三)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鹰潭市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来源:鹰潭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