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公安
一天之内
租车、转场、假冒车主、抵押套现……
犯罪嫌疑人
用一套“空手套白狼”的操作
将租来的铲车套取现金挥霍一空
近日
遂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
“租赁—伪造—抵押”型合同诈骗案
2025年7月
男子郭某因负债累累
终日盘算如何“搞钱”还债
在获悉受害人彭先生有一辆铲车后
郭某便动起了歪脑筋
他以“短期租赁”为名
与彭先生签订合同
支付首期租金8000元
当日
郭某便将租来的铲车
转运至某金融公司
假冒车主身份
以“抵押借款”为名
将铲车抵押套现
经认定
该铲车总价值为3万元
郭某除去已付租金后
非法获利2万余元
获取赃款后
郭某并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履约
而是将钱款迅速挥霍一空

铲车车主彭先生多次向其
追讨租金、要求归还车辆
金融公司也接连催要欠款和利息
郭某却以“工地还需铲车”
“工程款未结算”“资金周转困难”
等借口一再拖延
就这样
郭某靠编造各种理由
周旋了一年多的时间
直至车主彭先生找上门
才发现铲车早已不见踪影
郭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彭先生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
遂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循线追踪、精准研判
并于今年8月13日
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传唤到案
经查明
郭某为偿还个人债务
及维持日常开销
恶意假借签订租赁合同
将租得的铲车冒充车主身份
私自抵押给金融公司
非法获利2万余元
经讯问
郭某对其涉嫌合同诈骗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租赁车辆仅享有使用权,以租车为名行抵押骗款之实,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广大群众在进行车辆抵押、买卖等交易时,务必核验车辆权属与证件真伪,切勿轻信所谓“低价急抵”“急需用钱”等说辞。车辆租赁行业从业人员也要严格审核租车人信息及信用情况,完善租赁手续,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