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原十级职员朱任巍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南昌县监委对南昌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原十级职员朱任巍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朱任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将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财政评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任巍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南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