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市场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消费维权秩序,厘清正当维权与牟利性恶意索赔边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强买强卖、强迫消费、以维权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双向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相关违法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恶意索赔相关线索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二)强迫消费相关线索
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三)市场流通领域内“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
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制假售假及非法经营相关线索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商业欺诈,以及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手段干预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阻挠监管执法相关线索
在餐饮、药品、特种设备、广告、知识产权等行业,恶意滋扰、胁迫商户、阻挠正常监管执法的黑恶势力线索。
(六)“保护伞”相关线索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违纪违法线索。
(七)其他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
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举报网站: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12337,12315;
举报信箱:吉安市市场监管局扫黑办(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邮编:343000,0796-8293261)。
三、举报要求
(一)线索尽量写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个人/商家名称、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经过、诉求金额、聊天记录、订单、录音录像、照片等关键证据材料;
(二)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提供虚假线索、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经营者举证,多人、多商户遭遇同一伙人员恶意索赔的,集中整理证据一并举报。
四、工作承诺
(一)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二)对征集到的线索逐一核查甄别。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依法立案处置;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行刑衔接。
(三)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企业轻微瑕疵与有组织敲诈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同时依法保护中小经营者免受恶意滋扰。
(四)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维权、诚信经营理念。
五、征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欢迎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公平自愿、诚信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