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水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伟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修水县委批准,修水县纪委监委对修水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伟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伟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伟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修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罗伟民开除党籍处分;由修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