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首份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发布 明令禁止实施危害古树生长行为

南昌首份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发布 明令禁止实施危害古树生长行为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黄琛琛 古树名木是镌刻岁月的“活化石”,是承载地域生态底蕴与人文记忆的瑰宝,更是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为切实筑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屏障,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口乡人民政府,在泾口乡山头吕家开展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并正式发布南昌市首份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

南昌县泾口乡山头吕家现存一株树龄约2000年的古树,历经千载风雨沧桑,却枝繁叶茂、生机盎然。长期以来,古树日常管护存在力量薄弱、法律约束不足等问题,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活动现场,南昌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古树下宣读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该司法保护令明确划定古树司法保护红线,细化多项禁止性规定,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砍伐、移植等危害古树生长的行为,并公示举报方式。宣读完毕后,该司法保护令标牌被竖立在古树旁醒目位置。

当天,活动同步举行“古树守护人”聘任仪式,现场聘任专职“古树守护人”,明确其日常巡查、隐患上报、环境维护、邻里劝导、文明宣传等岗位职责。

仪式结束后,多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讲活动。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周边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的出台背景、核心条款、保护意义及违法后果,清晰告知群众损毁古树、破坏生态资源的法律责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人人知法、人人护绿、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