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井冈山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诗琪)8月16日,记者获悉,《吉安市“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将为“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进一步提振农产品消费活力,加快“井冈山”品牌强农与农业强市建设进程。
据了解,《条例》共二十一条,以品牌建设、保护与发展为主线作出系统规范,既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品牌标识、基本原则及施行日期,界定了“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法定定义,也厘清了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条例》坚持鼓励引导与规范约束并重,在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保障的同时,明晰了监督执法权责与对应法律责任,构建起覆盖全流程的品牌促进制度体系。
围绕《条例》实施落地,我市同步构建“1+1+N”制度保障体系:以《“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条例》为总遵循,以《“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为执行抓手,配套完善授权管理、商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N项专项制度细则。目前,《“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正在加快制定出台,推动法规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管理规范。同时,市级每年统筹安排3100万元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品牌运营管理与发展扶持,为品牌建设长效推进筑牢资金支撑。
制定该《条例》,是吉安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巩固品牌建设成果、保障产业长效增收的重要举措。通过立法将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能够持续维护品牌发展良好态势,助力农业“三化”提升攻坚,为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