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台政策加大扶持赣江航运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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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出台政策加大扶持赣江航运业发展

赣南红客户端讯(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杨有发 肖金水)近日,赣州市出台《赣州市进一步加大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实施方案》,全方位扶持货源流通、航线运营、港口装卸全链条发展,全力激活赣江上游黄金水道潜能,加快构建公水联运的现代化水运物流体系,助力物流降本增效、临港产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自今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扶持措施年度评价时间段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赣州市坐拥赣江上游航道资源,五云综合枢纽码头作为全市首座千吨级货运码头,自投运以来货物吞吐量稳步提升,结束了赣州缺少大型专业化千吨级货运港口的历史。为破解行业发展堵点,结合产业发展货运需求,赣州市将构建全方位航运激励体系,以政策红利吸引货源、培育航线、壮大行业市场主体。

本次实施方案靶向精准,扶持对象明确,覆盖货源企业、货代物流企业、航运企业、港口经营企业,既包括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补助、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补助等省级补助项目,也包括货源出港补助、组货进港补助和短途集装箱航线补助等市级补助项目。补助规范申报、公开审核、按期兑付,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建立申报审核、动态监管、资金管理机制,要求申请企业依法登记纳税、信用状况良好、如实报送行业统计数据,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

“航运兴则物流旺,物流通则产业活。此次实施方案落地,是我市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交通物流结构转型的关键举措。我们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面向工矿企业、货代物流企业、航运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精准推送,引导货物选择水运通道;深化与江西省港口集团协同合作,依托五云码头打造赣江上游区域性水运枢纽;持续培育本土航运物流市场主体,推动有色金属、家具、脐橙等赣州优势产品借赣江水运扬帆出海。”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赣州市进一步加大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实施方案》扶持举措

(一)支持本地货源出港。对在赣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货源企业组织货物经赣州港五云码头装卸作业运出,且货运船舶从五云码头直航至南昌港、九江港或省外港口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装卸作业的,按照五云码头装卸作业量干散件杂货13元/吨、集装箱36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货源企业奖补。每航次载货量不低于500吨或16重标箱(粮油类、柑橘类等绿色农产品出港按照每航次实际装卸作业量给予货源企业奖补)。

(二)支持组货进港。对在我市从事经营活动的货代企业组织货物通过赣州港五云码头装卸作业运入,且货运船舶从南昌港、九江港或省外港口直航至五云码头的,每航次按照4000元标准给予合约货代企业奖补。每航次载货量不低于500吨或16重标箱。

(三)支持短途集装箱航线发展。扶持具有资质的航运企业稳定开行短途集装箱航线,且在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的,每载货航次按照10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航运企业奖补。该航线补助考核要求为:每月开行载货航次不少于4次,每月五云码头总吞吐量不低于100重标箱(4月至6月按实际载货航次及吞吐量奖补)。

(四)支持省外直航航线发展。根据《江西省促进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2025年修订)》,对具有营运资质的航运企业经营船舶开展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业务,且在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的,干散件杂货每航次按照船舶实际载货量15元/吨、集装箱每航次按照30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航运企业奖补。

(五)支持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根据《江西省促进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2025年修订)》,对符合政策要求且由我市受理审核的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业务,按照10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市内港口企业奖补。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