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公布第三批旅游乱象处罚案例 涉擅改行程私揽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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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公布第三批旅游乱象处罚案例 涉擅改行程私揽导游

来源:上饶文旅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上饶市第三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案

2026年2月,游客反映参加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的“江西安徽五日游”行程中,在购物店被推销锅具,购买3600元产品,要求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核实,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经过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合同中的购物店行程,产生游客购物退费纠纷,严重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2026年6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婺源县神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和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2026年4月,根据上级交办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该旅行社在社交平台发布“王牌江西五天四晚”旅游产品信息招徕旅游者,发给旅游者的行程单中不含购物店,旅游者落地后签订的合同却含有购物店。宣传中要参观游览的一个景点在合同中擅自减少,实际行程中也未游览。同时在旅游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由鹰潭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接待。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7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伍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6月30日,鄱阳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旅游产品巡查时发现,鄱阳县艾创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擅自在微信群发布“自在山野婺源研学”旅游项目,组织7月2日‑4日研学旅游活动,向学生家长收取报名费共计16640元。当事人在立案前已将全部报名费退还家长。

伍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研学旅游招徕、组织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7月,鄱阳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伍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叶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余干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接群众举报,叶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组织36名游客开展“三清山一日游”活动。

叶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游客开展一日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余干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48.4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刘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4月6日至8日导游刘某某通过介绍,接受戴某个人委派,为戴某接待的5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戴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刘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2026年5月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对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5天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饶文旅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