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党工委原书记刘显辉被“双开”

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党工委原书记刘显辉被“双开”

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党工委原书记刘显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共青城市纪委监委对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党工委原书记刘显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显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组织原则缺失,插手职工招录和干部任用工作;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显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显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共青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