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交警曝光9起两轮车违法,涉逆行走机动车道不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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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交警曝光9起两轮车违法,涉逆行走机动车道不戴盔

戴头盔太热,偶尔不戴一次

就逆行一小段路省事

刚好没车,我闯红灯没事的

后座多载一个人也没关系

……

当你骑着两轮车“灵光一现”

把“侥幸”当本事

把交规当“摆设”

鹰潭公安交警都一一看在眼里

你的违法行为不仅会被处罚

还会被曝光警示

大家一起来看看

最近一批被“抓现行”的违法车辆

两轮车违法曝光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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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F1265

违法时间:8月6日

违法地点:和谐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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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46839

违法时间:8月11日

违法地点:智慧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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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B26280

违法时间:8月11日

违法地点:龙虎山中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遮挡号牌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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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41113

违法时间:8月4日

违法地点:龙虎山北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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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X0901

违法时间:8月5日

违法地点:金桥路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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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B1193

违法时间:8月11日

违法地点:龙虎山中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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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A5696

违法时间:8月4日

违法地点:站江路与胜利西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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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70425

违法时间:8月11日

违法地点:龙虎山北大道与麒麟中大道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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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赣LA90250

违法时间:8月11日

违法地点:交通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为了让你“丢面子”

而是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够意识到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守护的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两轮车骑行者务必做到

一、遵守信号灯指示

骑行两轮车经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亮时要在停止线后有序停车等候;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两轮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可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特别提醒:骑乘人戴头盔时要将绑带调整到合适位置,并系好搭扣。

三、禁止抢占机动车道

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与小汽车、大货车等机动车争道抢行,在无专用车道时需靠道路右侧行驶。

四、注意避开大车盲区

骑乘两轮车在道路上通行时,要注意和货车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停车。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避开“死亡弯月”。

五、切勿逆向行驶

驾驶两轮车时应严格遵守右侧通行原则,严禁逆向行驶。逆向行驶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会使骑行人与对向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不可避免的正面冲突,大幅提升碰撞概率。

六、专注骑行不分心

在驾驶两轮车的过程中,如遇手机来电或信息提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地点靠边停稳后再行处理。骑行过程中操作手机或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削弱其对交通环境的观察感知能力,降低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反应速度,显著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七、切勿违规载人

违规载人会导致两轮车整体稳定性显著下降,尤其在进入弯道或实施制动时,极易诱发侧滑或侧翻事故。同时,载人后车辆质量增加,制动距离相应延长。遇紧急情况时,车辆往往难以在安全距离内有效停稳,大大加剧碰撞风险。

交通违法整治

没有“过去时”,只有“进行时”

别再问“今天查不查”

你该问的是——

“我戴好头盔了吗?”

“我闯灯、逆行了吗?”

“我违规载人了吗?”

把安全交给自己

而不是交给运气

来源:鹰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