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丰城发布
丰城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入学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科学引导广大家长为适龄儿童提前做好入学准备,现就丰城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其中一年级接收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2020年10月31日),家长可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状况,综合评估孩子就读条件后,理性选择是否报名提前入学一年级,入学后不允许以年龄不足为由在后续学年重读一年级。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线上报名、线上录取的形式进行新生招录,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新生报名
1.乡镇(含尚庄、孙渡街道)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采取到校现场报名的方式,8月31日前学校完成阳光分班工作,9月1日学校正式开学。
2.城区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均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根据生源类别分时间段、分批次进行。若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学生。8月17日—8月21日:第一至九类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通过“赣服通”中的“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8月22日—8月25日:第十类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8月28日: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和学校公示录取名单。8月31日前:学校阳光分班、公布编班名单。9月1日:学校正式开学。
三、城区生源类别
第一类,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三类,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在一起,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四类,优待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先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提供户口簿、出生证、军官(士官、士兵)证、烈士证等材料。
第五类,单位公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新生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的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在城区属唯一房产,单位公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由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
第六类,小产权房。新生或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小产权房,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并已入住(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水、电或天然气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如若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清晰的,可以按照第九类有户无房报名。
第七类,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租房,且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公(廉)租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如若租赁公(廉)租房的为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参照第三类三代同堂执行。
第八类,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属市委、市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安置居住地(经核实)学区就读。享受政策的适龄儿童须为被征收人直系子女或落户在被征收人户籍上满六年。拆迁户子女入学政策仅适用于近三年内(2023年8月1日以来)的拆迁户。
第九类,有户无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其父母住租(借)房三年以上的,提供居住凭证,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新生仅有城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落户时间至少满六年,与户口挂靠人或委托监护人实际居住生活三年以上,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户主为新生本人,无实际监护人监护的,须到父母生活工作地就读。
第十类,随迁子女。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近半年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其父或母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相关原始凭证;③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注册满半年的营业执照;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因新城中心城区学位不足,孺子学校、子龙小学、新城小学、河洲中学(小学部)、龙光学校(小学部)、剑声小学、梦祥小学接收第一至九类新生生源就读。若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周边学位空余的学校。
四、城区学区划分
1.新城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南、玉华山北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紫云北大道以西的学生。其中白马公馆为与子龙小学的双学区。
2.河洲小学招收剑邑大道以南、紫云大道以东、府佑东路以北、丰洛铁路(物华路)以西(不含蔚蓝云境和小桥邹家新居和老居)的学生。其中公园2020和徐杨名居为与河洲中学小学部的双学区小区;河洲街以东、物华路以西、剑邑大道以南、浙赣铁路以北为与杨柳湖学校双学区。
3.子龙小学招收龙光大道以南、富城路及其延伸(含阳坊花园)以东、和合南路以北、新安路及其延伸(除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西的学生。其中丰泽园、世纪大厦(新世纪家园)、名仕公馆、紫云花园、恒天星城、枫树罗家为与龙光学校小学部的双学区。白马公馆为与新城小学的双学区。
4.剑声小学招收龙光大道以南、阳池路以东、昌吉赣高铁以北、剑南路以西的学生。其中玉龙紫园为与剑南小学的双学区。
5.孺子学校小学部招收龙光大道以南、丰水南路以东、和合南路以北、富城路及其延伸(除阳坊花园)以西的学生。其中金马御龙城和金马公园壹号为与丰水湖小学的双学区。
6.玉龙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南、丰和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剑南路以西的学生。其中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和丽景湾小区为与龙泉小学的双学区;天宝大道以东、浙赣铁路以南、龙光大道以北、剑南路以西为与沙湖小学双学区。
7.剑南小学招收龙光大道以南、剑南路以东、清丰山溪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及玉龙紫园的学生。其中玉龙紫园为与剑声小学的双学区。
8.梦祥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南、长乐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的学生。
9.剑东小学招收龙光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东、清丰山溪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的学生。
10.龙光学校小学部招收龙光大道以南、新安路及其延伸(含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东、和合南路东段以北、阳池路以西的学生。其中丰泽园、世纪大厦(新世纪家园)、名仕公馆、紫云花园、恒天星城、枫树罗家为与子龙小学的双学区。
11.河洲中学小学部招收府佑东路以南、紫云北大道以东、龙光大道以北、丰洛路以西的学生及公园2020、徐杨名居、蔚蓝云境和小桥邹家新居和老居的学生。其中公园2020和徐杨名居为与河洲小学的双学区。
12.龙泉小学招收龙光大道以北、丰洛路以东、丰和路以西南的学生。其中,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和丽景湾小区为与玉龙小学的双学区。
13.丰水湖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南、玉华山路以西、龙光大道以北的学生。其中金马御龙城和金马公园壹号为与孺子学校小学部的双学区。
14.孺子学校初中部招收龙光大道以南、丰水南路以东、和合南路以北、新安路及其延伸(除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西的学生。其中金马御龙城、金马公园壹号和白马公馆为与丰水湖中学的双学区。
15.剑声中学招收丰洛路以东、剑南路以西、昌吉赣高铁以北、浙赣铁路以南、阳池路以东的学生。其中龙光大道以北、府佑东路以南、丰洛路以东为与龙光学校的双学区;天和家园、金尊府为与河洲中学的双学区。
16.剑南中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南、剑南路以东、昌吉赣高铁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的学生。
17.龙光学校初中部招收龙光大道以南、新安路及其延伸(含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东、和合南路东段以北、阳池路以西的学生。其中龙光大道以北、府佑东路以南、丰洛路以东为与剑声中学的双学区。
18.丰水湖中学招收剑邑大道以南、龙光大道以北、富洲北路以西的学生。其中金马御龙城、金马公园壹号和白马公馆为与孺子学校的双学区。
19.河洲中学初中部招收浙赣铁路以南、丰洛路以西、龙光大道以北、富州北路以东(含浙赣铁路以北的三产社区)。其中天和家园、金尊府为与剑声中学的双学区。
20.丰城十五中招收剑南街道九中社区范围内的学生。在丰城十五中办学前,学区范围内新生暂由丰城九中托管,待十五中办学后则整体剥离至十五中就读。
21.丰城二中招收剑邑大道以南、紫云大道以东、浙赣铁路以北、站前西路以西的学生。
22.丰城一中招收浙赣铁路以北、赣江大堤以南、解放路以东、剑南街道艻棚社区区域以西的学生。
23.剑光中学招收解放路以西、站前东路以西、站前西路以东、沿江路以南,剑邑大道、浙赣铁路以北的学生。
24.杨柳湖学校招收沿江路以南、浙赣铁路以北,人民路以西、站前西路以西,物华路以东的学生。其中河洲街以东、物华路以西、剑邑大道以南、浙赣铁路以北的区域为与河洲小学的双学区。
25.实验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北、赣江大堤以南、解放路以东、工农路以北、剑南街道艻棚社区区域以西的学生。其中工农路以北、沿江路以南、解放路以东、务前务背巷以西为与剑光小学的双学区。
26.剑光小学招收浙赣铁路以北、沿江路以南,人民路、站前西路以东,解放路、站前东路以西的学生。其中工农路以北、沿江路以南、解放路以东、务前务背巷以西为与实验小学的双学区。
27.沙湖小学招收解放路以东、工农路以南、剑桥大道以西、浙赣铁路以北;剑南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南,长乐路、长宁路以西、龙光大道以北的学生。其中天宝大道以东、浙赣铁路以南、龙光大道以北、剑南路以西为与玉龙小学双学区。
28.高新区小学招收高新园区职工随迁子女、宏岗社区、丰源社区、北坑社区、石上社区、香甪社区、杨溪社区、泉塘社区等。
五、学生转学
转学登记时间、地点:8月26日-8月30日在学区所在校登记办理手续。
家长按照正常入学生源类别提供证明材料,到拟转入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填写《转入就学登记表》。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新生正常入学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转入学生,如无空余学位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转入学生分班要按照阳光分班流程随机分班。家长要配合学校,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接续工作,逾期未办理责令回原学校就读。
按照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已经超出标准的班级,一律不得接收转入学生。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予办理转入。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同城不转学”,确因房产居住地变更的可申请转学(需提供不动产证)。为方便多孩家庭家长接送孩子,在学校学位空余的条件下,开学时就读其他年级的子女可以随小学新生转学到所在小学就读(即大随小的原则)。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报名数据以“入学一件事”系统为准,对不会运用“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报名期间现场咨询学区学校完成网上报名。通过“入学一件事”系统报名且被审核通过的新生家长可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新生录取信息。请关注“丰城发布”“剑邑桃李”和相应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如果学校学区范围内就读需求数大于学位供给数的,则按照第一类优先、第二类次之、第三类再次之至第十类的顺序录取。如果同一类内就读需求仍然大于学位供给数的,则按照学位数以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人数,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就近原则调剂到周边学位空余的学校。双学区中的学校就读需求超出学位供给数的,至双学区中的另一所学校就读。
3.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延缓期满仍不能入学,应重新提出申请,延缓入学儿童暂缓注册学籍。
我市2026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报名平台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均以丰城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线上报名通告为准,通告将后续向社会公布。
市教体局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795-6609209、0795-6609750
附件:1.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和地点
2.丰城市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3.丰城市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
丰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和地点

附件2

附件3

来源:丰城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