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消费维权秩序,厘清正当维权与牟利性恶意索赔边界,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迫消费、以维权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双向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恶意索赔相关线索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二)强迫消费相关线索
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二、线索提供要求
1. 线索尽量写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个人/商家名称、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经过、诉求金额、聊天记录、订单、录音录像、照片等关键证据材料;
2. 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提供虚假线索、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经营者举证,多人、多商户遭遇同一伙人员恶意索赔的,集中整理证据一并举报。
三、举报途径
1. 热线举报:全国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2. 线上平台: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官网;
3. 来信来访: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1111号8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225080);
四、工作承诺
1. 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2. 对征集到的线索逐一核查甄别。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依法立案处置;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行刑衔接;
3.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企业轻微瑕疵与有组织敲诈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同时依法保护中小经营者免受恶意滋扰;
4. 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维权、诚信经营理念。
五、征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欢迎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公平自愿、诚信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