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赣通码”集约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6〕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深化“赣通码”集约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深化“赣通码”集约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化“赣通码”集约化建设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省一体、集约共建、场景驱动、安全可控”原则,将“赣通码”打造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码,围绕企业群众高频需求和社会治理关键环节,持续深化“赣通码”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人才服务、社会管理、行政检查、数字门牌、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全面赋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公共服务普惠便捷、政府履职精准高效。到2026年底,政务服务领域基本实现“赣通码”应用全覆盖、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推进、执法监管等政府履职领域取得明显进展;到2027年底,构建起“一码通办、一码通行、一码通管”的应用生态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码上预约、码上取号、扫码核验”的事前服务机制,提升线下办事的灵活性与便利性。推动“赣通码”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融合,企业群众亮码即可调取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2016年以后申领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免证办、扫码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化交通出行领域应用。推动公共交通票务系统与“赣通码”对接,鼓励公交车、城际班车等公共交通场景“赣通码”亮码通行,探索打造老年人、残疾人、无偿献血“三免”优待对象等特殊群体免费乘车的专属应用模式,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出行便利,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出行的通行效率和智慧管控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三)深化医疗健康领域应用。推动“赣通码”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融合应用,综合展示个人全生命周期电子化诊疗数据,推动“赣通码”实名认证、电子证照应用延伸至孕产妇产检分娩、儿童预防接种等场景,持续优化群众就医体验。(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四)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应用。推动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与“赣通码”对接,支持预约、购票、检票入场等场景应用,实现“一码在手、畅游江西”。(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
(五)深化人才服务领域应用。推动“赣才码”与“赣通码”双向融合,实现高层次人才一码亮证、身份互认,梳理人才体检、政策补贴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高层次人才凭“赣通码”线上一码申领、线下扫码兑现,让人才服务政策落地更便捷。(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深化社会管理领域应用。统筹全省酒店、网吧等信息系统与“赣通码”对接,全面拓展“一码登记、一码核验、一码入住”全流程数字化应用。推动平安江西公众版与“赣通码”对接,畅通群众反映矛盾纠纷等诉求渠道。深化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管理系统与“赣通码”对接,规范散装汽油购买全流程登记管理,实现购买人身份信息自动核验、购买用途与购买数量线上报备、登记记录实时上传,推动散装汽油购买登记从传统人工填报向“一码登记、一码核验、全程可溯”转变。(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政法委、省商务厅)
(七)深化行政检查领域应用。加强江西省涉企行政检查信息系统建设,依托“赣通码”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主动出示“赣通码”生成的行政检查码,企业可通过扫码核验检查信息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推动将涉企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被检查对象,实现执法全过程透明化、可追溯。(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八)深化责任制公示牌应用。省级层面搭建综合性责任制信息公示平台,推动公示平台与“赣通码”融合,对“线下”公示牌进行赋码,公众可通过扫码举报问题线索,举报信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分发至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九)深化“数字门牌码”应用。构建全省标准地址信任体系,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推动标准地址规范化管理。推进“数字门牌码”建设与应用,实现“数字门牌码”与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基层治理、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深度融合,在新余市和莲花县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庐山市、兴国县、上犹县、吉安市吉州区、泰和县、安福县为试点地区,并逐步向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十)开展乡村码整合应用试点。加快乡村管理服务与“数字门牌码”深度融合,通过建立“一村一码一牌”数字门牌码体系,整合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涉村二维码,聚合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信息,实现“三务”“码上公开”;整合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各类监督入口,实现村情“码上监督”;集成宅基地建房申请、监测帮扶申报、二轮延包合同网签、社保医保缴费、高素质农民培育报名等高频服务,实现服务事项“码上通办”。率先在吉安市吉州区、泰和县、安福县开展乡村码整合应用试点,并逐步向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分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牵头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省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行业场景建设、数据共享和业务对接;各设区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要素保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省级主建、市县主用”要求,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赣通码”相关业务系统及终端应用,确需配套的个性化功能,应依托省级平台进行模块化、轻量化开发。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赣通码”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统筹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及传统宣传渠道,积极宣传“赣通码”应用场景,提高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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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