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关于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要求
及《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二轮车
已过过渡期两年多
禁止上路行驶

但仍有部分群众
骑行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赣州交警紧密结合
“夏季百日行动”部署
对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
严查严处









超标电动车危害
1.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
2.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造成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判断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生命危害。
3.容易发生自燃,引起火灾。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安全。
家里有超标电动车的
建议大家尽快更换
那哪些二轮车可以上道路行驶呢?

@所有人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无论您是驾乘摩托车
还是电动自行车
都请戴好安全头盔
并自觉做到
有牌证、等红灯、靠右行
不酒驾、不超员、不逆行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赣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