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发布
吉安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新规解读(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关于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包括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城镇范围内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群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等市民。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还可包含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行使赡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每个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但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在校学生除外)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二、关于申请条件
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相同,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种保障方式。
(一)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有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常住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工作或生活;
2.申请家庭本地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予以保障。
(二)非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能够提供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含)以上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2.申请家庭本地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关于禁止申请情形
(一)家庭拥有商业用房或2辆及以上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或机动车购买价超过15万元;
(二)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申报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除外;
(三)已承租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四)家庭存款、理财、证券等金融总资产价值超过30万元;
(五)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合伙人,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且认缴出资额(或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
四、关于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过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申请,或者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通用综合服务窗口线下申请(申请操作指南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查阅);

(吉安市“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服务指南)
(二)街道办(镇政府)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民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出具经济核对报告;
(四)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纳入轮候库管理。
五、关于优先保障对象
综合考虑轮候对象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家庭实际情况等,分类实施保障。
(一)对轮候家庭中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
(二)对轮候家庭中有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重度残疾人员、城市见义勇为人员、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成年孤儿、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实行优先保障。
(三)对其他轮候家庭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轮候配租。
(四)轮候家庭中有未成年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如提出申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3个月内配租;如实物房源不足,可优先发放租赁补贴,并提高30%的额度。
六、关于摇号配租
摇号配租采用公开透明、现场摇号的方式进行。摇号过程全程公开,由公证机构、各界代表、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摇号分先后顺序,按照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优先保障家庭、其他家庭的顺序依次公开摇号。配租结果在政府网站、当地新闻媒体公布。
七、关于合同管理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即将期满的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住房。
八、关于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60%。
九、关于租赁补贴标准
(一)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每人每月20平方米、7.5元/平方米标准发放,户均补贴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二)其他家庭:按每人每月20平方米、5元/平方米标准发放,户均补贴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2026年8月11日
来源:吉安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