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万象广场商铺油烟扰民长期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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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万象广场商铺油烟扰民长期未整改

上高县物业服务领域典型案例通报

(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全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工作,切实规范我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通报一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警示物业相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共同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上高县锦江府小区降费提质化解物业矛盾问题

案例情况:锦江府小区由宜春华海新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因原物业费、地下车位租金显著高于周边同档次小区,质价不匹配问题突出,业主降费诉求长期未得到有效回应,引发大面积拒缴物业费,形成“收费偏高—缴费低迷—服务缩水”的恶性循环,矛盾纠纷频发,多次出现群体性上访。

处理结果:该小区被列为全县整治重点小区,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属地乡镇、发改委、市监局搭建协商平台,结合服务成本与业主诉求敲定降费方案:空置房按合同价7折收取并追溯执行,已入住业主按8折收取,地下车位租赁费降至1200元/年。同时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以该小区为样板,依托物业行业协会推行“降费不降服务”,发布行业减免优惠倡议,带动全县物业服务规范提质。

案例二:上高县万象广场商铺油烟扰民长期未整改问题

案例情况:接群众举报,上高县万象广场S7栋麻辣烫店铺自2025年起油烟排放至下水道后返烟到业主家中,长期未完成整改,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餐饮油烟治理、小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上高县城管执法大队核查属实后,依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6年7月20日赴现场执法处置并督促整改;经实地查验,该门店已更换全新排烟管道,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规范、运转正常,现场油烟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案例三:上高县东方星城小区电梯年检不合格仍投入使用问题

案例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东方星城小区10台电梯年检不合格仍在投入使用,涉事物业服务企业为江西盛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业主人身安全。

处理结果: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属实后,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江西盛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用全部不合格电梯,限期整改并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案例四:上高县锦江豪庭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

案例情况: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锦江豪庭小区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上高县祥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7号楼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无法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缺位,小区存在严重火灾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属实后,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祥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4000元的行政处罚,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消除小区安全风险。

案例五:上高县部分小区防雷设施未按规定检测维护问题

案例情况:上高县气象局在全县物业小区防雷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御山华府、首府等小区气象防雷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每年检测一次”的规定落实定期检测维护义务,存在雷电灾害安全隐患,违反防雷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上高县气象局核查属实后,依据防雷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涉事物业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完成防雷设施整改及合规检测,督促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来源:上高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