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1005元/月!吉安社会救助“十四五”交出暖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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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1005元/月!吉安社会救助“十四五”交出暖心成绩单

来源:大江新闻

大江新闻讯 记者周雪莉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8月7日,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律施行情况及“十四五”期间吉安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

“十四五”期间,吉安市聚焦弱有所扶、困有所助,交出一份有厚度、有温度的民生答卷。五年来,全市低收入人口稳定在23万人左右,为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超过50亿元;实施临时救助累计超过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超过1.1亿元;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部门实施专项救助帮扶超过110万人次。救助标准连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825元每人/月提高至1005元每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600元每人/月提高至785元每人/月;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同步逐年上调,2026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1310元每人/月。

精准救助能力显著提升。建成跨20余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五年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超190万人次,归集困难群众信息超500万条,处理预警信息20.7万条。各县(市、区)累计投入超6000万元购买第三方服务,惠及困难群众近百万人次。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吉安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建立分级响应机制,紧急情况启动“小额快救”,乡镇可直接受理,3日内办结;“小额快救”分500元和当地月城市低保标准两档;一般临时救助按困难程度分三档,分别为月低保标准的1—2倍、2—4倍、4—6倍,特别严重者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标准。同时鼓励物质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可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方式,6个月内定期发放,确保持续帮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