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抚州一批电子抓拍设备8月18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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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抚州一批电子抓拍设备8月18日正式启用

公 告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州市辖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通知》(抚府办字〔2026〕1 号),现将我市城区道路上新增的13处电子警察设备,更名的5处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本公告自2026年8月11日起公示,监控设备于2026年8月18日正式启用。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