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物业,新余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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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物业,新余通报3起典型案例

来源:新余发布

分宜县物业服务典型案例通报(第四期)

案例一:新余市金蓝物业公司自招保安员未按规定进行备案问题

(一)基本案情:2026年5月16日,分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在对亚林新城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新余市金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招聘保安员,为小区提供物业等服务,但未按规定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备案。

(二)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分宜县公安局已对新余市金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处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

案例二:金华公园一号小区存在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

(一)基本案情: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车牌为赣K16129小型车辆停放于金华公园一号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赣K16129车主陈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分宜县钤东分公司违规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问题

(一)基本案情:县市监局在问题线索排查过程中发现,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分宜县钤东分公司在无物业服务合同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160292.18元。

(二)法律依据:当事人违规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三)处理结果:县市监局依法依规对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分宜县钤东分公司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立案,责令退回多收二次供水加压费160292.18元至小区业主,现已完成退款,案件正在办结中。

来源:分宜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