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日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该标准97项指标分为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依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城〔2022〕31号)文件,宜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国标检测频率要求,每两周公布一次上两周宜春中心城区管网水8项,每月公布一次上月管网末梢水及出厂水常规43项指标的水质监测结果及合格率,每年公布一次出厂水扩展指标54项的水质监测结果及合格率。
现将宜春中心城区
2026年7月份管网水8项
管网末梢水及出厂水常规43项
水质监测结果及合格率
公布如下

(识别图中二维码可查阅水质检测报告)
来源:宜春水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