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新余公安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新余公安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新余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等

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网络空间与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新余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领域黑恶及其他重点线索

1.“软暴力”黑恶犯罪。利用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中受雇围堵大门、摆花圈、喷油漆、高音骚扰、拉横幅施压恐吓,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

2.“六霸”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矿产资源,在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在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行为的“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3.“黄赌毒黑”交织勾连犯罪。利用操控黄赌毒场所、垄断经营、暴力护场等方式,制贩毒、开赌场、组织卖淫与黑恶合流的违法犯罪。

4.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盗窃、斗殴、贩毒、敲诈,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乞讨诈骗,以及实施校园欺凌、性侵伤害的黑恶势力。

5.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包括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相关线索,以及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一)新余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新余市仰天西大道996号(新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电话:0790-110,0790-6221110,电子信箱:xyshce@126.com。

(二)分宜县公安局扫黑办。地址:分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0790-5811266,电子信箱:fygashb@163.com。

(三)渝水公安分局扫黑办。地址:渝水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0790-7096080,电子信箱ysfjxzdd@163.com。

(四)袁河公安分局扫黑办。地址:袁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0790-6260058,电子信箱:649018836@qq.com。

(五)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地址:高新区谭塘路高新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90-7131031,电子信箱:xypagx0790@163.com。

(六)仙女湖公安分局扫黑办。地址:仙女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0790-6856866,电子信箱:xnhxzdd@163.com。

特此通告。

2026年8月6日

来源:新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