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丰城发布
全市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
基干民兵和专武干部21式作训服(以下简称21式作训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制式服装,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全国基干民兵和专武干部已陆续列装配发启用21式作训服。21式作训服被正式纳入军服管理体系,由县级人武部或基层人武部集中保管,实行集中存放、根据任务配发、任务结束后回收的闭环管理制度。
近期,我部在基层走访调查中发现,我市部分基干民兵在参加年度训练、集合点验等任务后,未按规定及时交回配发的21式作训服及配套标识;同时,也发现个别社会人员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并擅自留存、穿着该制式服装。上述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军服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军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切实维护军服的权威性,杜绝军服违规流向社会,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守护戎装”专项清理行动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清缴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缴对象范围
本次清缴主要针对违规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各类21式作训服及其配套物品,具体包括:
1.各类服装:21式丛林迷彩夏作训服、21式荒漠迷彩冬作训服、21式作训大衣等。
2.服饰与鞋帽:配套的迷彩作训帽、作战靴、迷彩鞋、内腰带、编制外腰带等。
3.专用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臂章、胸标、领章(领花)、帽徽等专用标志服饰。
二、相关法规及违规后果
《军服管理条例》明确,21式作训服仅限基干民兵在执行军事机关统一组织的战备勤务、教育训练等任务时穿着,任务结束即须上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穿着、买卖或非法留存。
即日起,凡不在军事机关统一组织的任务中穿着该服装的,一经发现,我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予以现场查扣,并视情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限期主动上交与与处置要求
1.主动上交,免予追责:凡持有上述违规军服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9月1日前,主动将军服上交至市人武部保障科(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18172978189)。对在限期内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
2.逾期不交,依法严查:对于逾期未主动上交,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市人武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收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涉事人员移交执法部门严肃处理。
3.其他情况:对于在丰城市范围内违规购买、制作、销售21式作训服及其他军服等行为,一并纳入此次清理行动中。
特此通告。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武装部
2026年8月5日
来源:丰城市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