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毛旭辉
近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向本报“江南微帮办”栏目反映,称新建区新力·钰珑湾小区内充电桩涉嫌乱收费问题,电动车充满电的费用比其他小区高。记者介入后,新建区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江西威立皇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
陈先生称,自己在小区楼栋下的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费用较高,并出示充电截图,截图显示电动车充电费用是由电费及服务费构成,服务费高于电费。

8月4日,记者前往现场,小区内有多个电动车充电桩,是不同公司运营,其中江西威立皇科技有限公司所运营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是以时间计价。根据《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第二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计价标准,并按照标准计收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以充电电量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费计价标准不高于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场所按照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在新力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在小区所在的茅山社区,社区夏书记称:“小区内大部分充电桩都已整改,只有个别还未整改,正在督促和沟通。”
8月6日,新建区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经查,江西威立皇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充电服务费未按照电量计价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令其在2026年8月9日前改正。要求充电服务费按电量计价并依法公示,逾期不改的,将予以立案并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