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国贸璟上”车位面积缩水 规划部门:开发商“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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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国贸璟上”车位面积缩水 规划部门:开发商“虚假宣传”

2024年底,南昌的喻女士(化名)在南昌市东湖区的“国贸璟上”B区买了套新房和一个车位。按照双方签订的车位70年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交付的是一个2.5米×5.5米的大号车位。然而等到今年6月交付的时候,她发现,合同里面约定的大号车位变成了2.4米×5.3米的标准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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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号车位与标准车位的价格相差一万多块钱。发现不对劲后,喻女士拒绝签收住房和车位。

经过沟通之后,开发商给出了对这一排三个车位重新划线的解决方案。重新划线后,三个车位两边是对称的,边线距离柱子的距离从以前的12厘米缩减为了现在的7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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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边距缩小了,但是喻女士还是认同了这个解决方案,签收住房和车位。但是半个月后,开发商又通知到喻女士,因为另一边车位的业主投诉边距缩小,他们决定再重新划线,又把喻女士的车位改回标准车位。

喻女士认为开发商有意欺骗自己验收了有问题的车位。在她看来,自己购买大号车位却交付得到了标准车位,这事“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开发商设计的就是3个标准车位,却按照1个大号车位和2个标准车位来售卖,涉嫌欺诈;要么就是设计的是1个大号车位和2个标准车位,但是建设单位施工的时候没有按照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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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物业联系开发商无果后,喻女士电话联系上了“国贸璟上”楼盘开发商工程部的负责人,对方表示,设计时喻女士的车位就是大号车位。但面对喻女士“是否施工没有按图纸施工”的质疑时,他没有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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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核实开发商工程部负责人的说法,记者与喻女士又一同来到了负责建筑规划备案和验收的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分局了解情况。该局规划股的工作人员确认,按照设计图纸,喻女士的车位就应该是大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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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

记者了解到,“国贸璟上”已经通过了规划验收,对此,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的做法已属违规,涉嫌虚假宣传,并愿意出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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