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4日 南昌红谷滩区暑假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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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14日 南昌红谷滩区暑假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教基规字〔2026〕2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暑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集中转学受理时间

本次转学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家长在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日9:00-17:00)期间登录昌通码公众端教育服务专区,进入“智慧转学”入口,按规定按程序提交申请。集中转学期间仅可提交一次转学申请。

具体转学时间节点:

1.公办转学申请时间:8月12日至14日

民办转学申请时间:8月14日

注: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须在8月12日至13日12:00公办转学申请开放时间内完成信息核验,才可在8月14日进行民办转学申请提交。(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家长请及时关注“智慧转学”平台提示,按要求补充信息完成核验,只有通过的学生才可以提交民办转学申请。)

2.审核时间:8月15日至18日

3.结果公布:8月19日

转学申请受理条件

本次转学受理以下转学申请:

1.学生在南昌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具备该校学籍,希望转出至红谷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2.学生具备红谷滩区户籍(搭户、空挂户除外),且学生现在户籍地外就读,需要转回红谷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3.学生父母来红谷滩区务工,需要跟随父母来红谷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4.学生实际居住地为红谷滩区,且学生现在实际居住地外就读,需要转回红谷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5.学生具备红谷滩区户籍(搭户、空挂户除外)或房产,且学生现在南昌市外就读,需要申请转入未通过随机派位录取且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政策优待群体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等),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办理。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受理转学申请:

1.南昌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申请转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2.申请转入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无学籍的学生、尚有学籍异动业务未办结的学生;

4.跳级转入、留级转入的学生;

5.红谷滩区域内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

6.在转学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须认真核查所提交的学生信息,存在错误的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修改,错误信息所生成的转学数据不作为转学成功依据)。

注:符合转学申请条件不代表一定能成功转学!

转学申请材料要求

转学申请时有关材料审核要求与《红谷滩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一致,具体要求见官方发布的公众号。

注:外地市转入红谷滩区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及时联系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下载学籍档案。

选择转入学校

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申请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申请转入红谷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依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申请转入学校:

1.优先选择学生家庭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在学生无家庭房产的前提下,选择学生家庭备案租赁合同、居住证地址所属学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3.在学生家庭无房产、无符合要求的备案租赁合同、无居住证的前提下,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至有学位的学校。

在南昌市外就读申请转入南昌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1.选择转入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须具备南昌市范围内有效户籍或房产;

2.选择转入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要具备红谷滩区有效户籍或房产。

转学申请审核

学生、家长明确转学意向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集中转学受理时间内登录昌通码公众端教育服务专区,从“智慧转学”入口进入提交转学申请。

(一)公办学校转学审核: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需选择是否接受统筹安排。如转学申请所使用的房产地址属于大学区的范围,则默认接受县区统筹。

1.符合转学政策、本校尚有学位接纳的,应予以拟通过;

2.不符合转学政策或发现家长提交信息有误的,应当驳回家长的转学申请并告知原因;

3.若申请的公办学校有学位但不足以满足所有转学需求的,按照义务教育入学类别1-4类顺序依次安排,若申请的公办学校无剩余学位,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积分类生源家庭可在转学期间,前往红岭学校、云溪学校、凤凰学校、生米中心学校进行线下咨询。

(二)民办学校转学审核:经信息核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14日进行民办学校报名。民办转学实行资格审核、先登先录、额满即止规则,录取严格以报名登记系统转入成功记录先后顺序作为唯一录取依据。

在集中转学工作中被驳回的或确有实际需要的,可以于8月12日至14日前往对应学校申请线下复议。

其他要求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指导学校依规有序开展转学工作。

2.转入学校要及时为经区教体局批准转入且实际到校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区教体局批准转入的学生。

3.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各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

4.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前请详细了解我区转学有关政策,转学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了解并支持我区转学有关政策。

5.对于前来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各学校要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具体办理流程的介绍,尽力为家长做好协调工作,并明确工作时限,让转学办理在区教体局和学校之间快速流转,确保开学前完成转学办理。

6.学生到校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学生在开学后一周内未到校的,视为放弃转学资格。

附件:红谷滩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红谷滩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一览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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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