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握项目审批监管权,本应守好“责任田”,却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项目运作,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省直某单位中层干部孙小华(化名)的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必须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孙小华长期在该单位业务一线工作,手握相关行业的项目审批、监管等重要职权。2012年,某民营企业与某县政府签订了相关开发项目协议。不久后,该企业负责人陈明(化名)获悉国家将出台政策规定,新规实施后将直接影响后续项目开发。为规避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攫取更多利益,他在项目尚未立项审批的情况下便仓促组织施工,企图蒙混过关。
不久后政策出台,当地政府依据新规决定解除与该企业的原合作协议,对违规抢建项目不予立项、验收。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了,陈明辗转找到孙小华“求助”,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孙小华授意其先通过信访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待信访件流转至本单位后,再由自己出面协调解决。
陈明按照这一谋划寄出信访件。信访件随后果然流转至孙小华所在单位,一场违背原则的“协调”就此上演。孙小华先是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开展调查核实。其后,当地政府两次报送调查情况,均认定信访反映事项不属实。然而,孙小华早已“屁股坐歪”,仍以各种理由执意要求当地政府继续履行原合作协议,最终导致国家资产资源严重流失。
慷国家之慨,谋个人之私。最终,孙小华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案件点评】
孙小华案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案件。面对已经被依法叫停的违规项目,他非但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反而滥用手中权力,主动干预行政处置,向地方政府施压,突破制度红线,为不法商人谋取非法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并借机收受好处。其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决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权力终将受到纪法严惩。全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训,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来源:江西日报,朱华、陈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