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发布食品领域合规提示“十五条”
江西
江西 > 宜春 > 正文

宜春发布食品领域合规提示“十五条”

来源:宜春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餐饮)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食品领域广告发布合规提示如下。

一、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禁止发布宣扬无节制饮食、过量饮食无害健康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广告。

二、食品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严禁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

三、食品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发布的广告,应当与实际提供服务相符,不得虚假夸大。禁止发布涉及销售或食用野生动物的广告。

四、食品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相关标注应当满足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的要求。食品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五、食品广告使用“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用语宣传产品、服务的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等规定,不得断章取义、片面夸大,随意使用绝对化极限宣传用语,相关表述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地域等必须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界定相一致。严禁通过刻意定制、扭曲或者选择性引用数据、报告、调研结果等手段,进行“萝卜坑式引证”。

六、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七、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八、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内容;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九、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

十、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军队名义等内容。

十一、食品广告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食品商业广告。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酒类、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十二、食品广告代言人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保健食品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不得利用人工智能冒用或者虚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名老中医、明星、艺人等名义、形象制作、发布食品广告 。

十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十四、食品广告中使用人工智能(AI)技术生成或者深度合成技术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在合理位置、区域显著标识“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由AI技术生成”等提示。

十五、通过互联网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广食品或餐饮服务,并同时附带购物链接、购买二维码或者以其他方式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广告”字样,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请全市食品广告活动主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广告监管监测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食品广告市场环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来源: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