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以“铁拳”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领域监管执法力度,重拳打击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提供虚假证照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违法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01
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珠山区伴承小吃店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案
2026年5月22日,珠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派发的网络餐饮工单线索,反映辖区内珠山区伴承小吃店在某平台以“波仔盖浇饭”“波仔炸串炒粉”两个店铺名称从事网络餐饮经营,并共用同一出餐口。2026年6月5日,执法人员在实地检查时发现仅有一个出餐口,同时摆放两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经查,该小吃店的实际经营地址与其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不一致,造成网络平台公示信息与线下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网络餐饮中,消费者主要依靠平台公示的经营主体、证照和地址信息识别商家并追溯责任。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容易造成“线上找得到、线下对不上”,增加食品安全追溯和消费维权难度。本案以平台工单为线索,通过线上比对与线下核查查明虚假信息,督促经营者确保公示信息真实一致。
02
上饶市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弋阳县小夏小吃店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商家资质公示页面提供虚假证照信息案
2026年3月25日,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弋阳县小夏小吃店在某平台开设的“万年凉皮哥(凉面瘦肉丸店)”公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分别于2023年6月7日和2025年10月27日注销。经查,当事人长期公示已丧失法律效力的证照信息,违法事实清楚。弋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本案中,当事人利用已注销证照长期经营,隐蔽性强。办案中,执法人员通过线上比对、线下核查、系统数据查询等多手段精准锁定证据。此案有力打击了网络餐饮证照造假乱象,警示入网经营者必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也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资质动态审核,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03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兴国县老蒋餐饮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20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抽样检验报告,显示兴国县老蒋餐饮店销售的手工柳枝山羊串(大串羊肉)、肥瘦中适羊/牛肉串(风味特色)经食品抽检存在风险问题,抽检报告显示问题项目为猪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入网经营的上述两款产品原材料外包装配料表有猪肉、羊脂肪等,未见有牛肉或羊肉,但在某平台店铺产品属性中描述上述两款入网经营产品主料为羊肉或牛肉,与实际不相符。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此类案件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式虚假宣传。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斩断了低价“擦边球”的生存链条,警示经营者网络销售必须确保商品描述与实际相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04
吉安市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丰县福宝餐饮文化店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6年5月18日,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单,举报人反映永丰县福宝餐饮文化店在某平台店铺“南昌瓦罐汤(中医院店)”有“凉拌猪皮”、“凉拌牛肉”、“凉拌皮蛋”等凉拌菜在售。但商家在平台上传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许可经营项目不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查,当事人持有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经营项目只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其在某平台店铺页面上却列有“凉拌猪皮”“凉拌皮蛋”“凉拌牛肉”等冷食类食品,且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制作冷食的痕迹及待售冷食。当事人超出许可项目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视为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此类行为扰乱餐饮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易滋生食品安全隐患,给消费者用餐健康带来潜在风险。本次查处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案件,精准打击餐饮行业无证、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照许可范围合规经营。
05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抚州市东乡区晶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监测及发现违法行为未报告案
2026年4月20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但其所在某平台东乡区域代理商——抚州市东乡区晶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某平台在东乡区域的代理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未履行抽查监测义务,对入网商户“蛙二·炭烤牛蛙”“品鲜源汤包”“农家酒楼”等三家商户超范围经营冷食、自制饮品的行为,未进行抽查和监测;对入网商户“江邑陈婆婆粉铺”后厨长期未使用、出餐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在日常抽查中发现但未作任何处置,也未向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报告。东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上述四家入网商户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案件警示】总部平台通过协议将资质审查、日常管理、信息报告等法定职责下沉至区域代理商,但代理商往往更注重市场拓展和商户入驻数量,对商户经营行为的实质管理投入不足,导致平台法定监管责任层层虚化、层层衰减。本案将执法重心精准对准承担实际管理职责的区域代理商,是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责任链条关键一环的有效监督,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