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狗养在楼道口不会出事”余江一男子因散养烈犬伤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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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狗养在楼道口不会出事”余江一男子因散养烈犬伤人被查处

来源:大江新闻

8月2日上午,余江区信江公安分局夏埠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肖某报警求助,称其在小区楼道通行时,被一只无人看管的犬只咬伤。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排查,快速锁定涉事犬只主人娄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娄某长期将犬只散养在小区楼道口公共区域,日常未落实任何安全管控措施。事发当日,该犬只未系牵引绳、未佩戴嘴套,处于无人看管的散养状态,将途经楼道的居民肖某咬伤。面对调查,娄某起初辩称“自家狗养在楼道口不会出事”,对自身违法养犬行为缺乏认知。

办案民警现场开展普法教育,明确指出:小区楼道、道路等区域属于业主共有公共区域,并非私人空间。犬只只要进入公共区域,养犬人就必须全程做好看管、系牵引绳、佩戴嘴套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犬只始终处于有效管控之下。

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娄某在公共区域未对饲养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过失致使他人受伤,已构成违法。信江公安分局夏埠派出所依法对娄某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