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新闻讯 江西全媒体记者陈璋报道: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是社会最柔弱的群体,也是民生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全面整合2011年以来的分散政策,系统规范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制定、申请审批和资金管理。针对群众关注的保障范围、补贴标准和办理流程等热点问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

▲残疾儿童在赣州市儿童福利院做手工。摄影丨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明确六类困境儿童,精准识别“应保尽保”
《指南》明确,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六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超龄续发人员、被收养的残疾孤儿。
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最为复杂,也是群众咨询最多的类别。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八类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类情形之一的儿童。其中,“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服刑在押”等情形期限须在6个月以上。
例一:南昌县某儿童,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一级残疾。该儿童属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的情形,可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例二:某儿童父亲因犯罪服刑在押(期限6个月以上),母亲长期失联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该儿童父母双方分别符合“服刑在押”和“失联”情形,可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值得关注的是,《指南》将两类群体明确纳入保障。超龄续发人员,指年满18周岁前已纳入保障范围,成年后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仍在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研究生)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被收养的残疾孤儿,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未满18周岁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政策衔接补差不重复
保障标准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指南》明确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残疾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其中,机构养育儿童统一执行当地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首次明确机构委托代养的困境儿童与机构养育孤儿同一标准。现行省定最低标准为1940元/人/月。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超龄续发人员及被收养残疾孤儿,统一参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现行省定最低标准为1450元/人/月。各设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
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另享照料护理补贴,参照特困失能人员护理补助标准执行。现行省定最低标准按区域分为三类:一类区域1790元/人/月,二类区域1675元/人/月,三类区域1560元/人/月。
例一:某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在设区市执行省定最低标准,该儿童每月可领取基本生活补贴1450元;若同时持有残疾人证,还可叠加领取照料护理补贴。以一类区域为例,两项合计每月可达3240元。
《指南》理顺了各类救助的衔接规则,既避免重复申领,也确保补差到位:已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不再享受低保、特困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享受低保或特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超龄续发人员,以及已享受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散居孤儿标准补差发放;已全额领取照料护理补贴的残疾孤儿,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但可正常申领康复救助;被收养残疾孤儿成年后符合就读条件,可申请孤儿助学项目。
例二: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此前享受低保,每月领取700元。按照新政,散居孤儿省定最低标准为1450元/月,该儿童可补差发放750元,确保实际到手达到保障标准。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托养儿童参加庐山夏令营活动。摄影丨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办理流程统一提速,异地申请便民暖心
《指南》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查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时限均为10个工作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情形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全流程累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疑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机制。
《指南》还强调了异地受理方式。申请人可就近在非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线上推送户籍地办理,减少群众跨区域跑腿。
在申请材料方面,《指南》实行告知承诺制。死亡、失踪、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申请人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受理部门核验,避免群众因材料缺失而“办不成事”。
资金管理方面,保障对象补贴资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直达个人账户;机构养育儿童补贴统一拨付至福利机构对公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安全到位。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分层开展业务培训,依托“江西儿童福利部省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打通困境儿童保障服务闭环,用标准化、精细化福利服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