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1日报名!上饶广丰区开展2026年“归雁计划”高中教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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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11日报名!上饶广丰区开展2026年“归雁计划”高中教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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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丰区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愿望,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实施 2026年“归雁计划”高中教师选调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归雁计划”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区外高中教师,且属以下三类人员之一: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是广丰户籍(且2025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下同);

2.配偶属广丰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3.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不受户籍限制。

(二)优惠条件和办法

符合下列优惠条件之一的教师可免试,且不受本次选调名额限制,但必须经考察无不良反映后方可调回。

1. 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其原聘职称岗位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予以保聘);

2.曾获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国家级金牌教练;

3.聘期内的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

4.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为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的高中学校在籍教师。

2.年龄要求在43周岁以内(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

4.服务期要求:省内的高中教师须满本省规定的服务年限;省外的高中教师须满当地的服务年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归雁计划”条件: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存在“合格”等次以下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选调名额及程序

选调高中教师共36名。

具体学科如下: 高中语文4人、高中数学6人、高中英语5人、高中物理7人、高中化学5人、高中地理3人、高中生物3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体育1人、高中美术1人。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11日(11日下午17:00前截止)。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上饶市广丰区教体局三楼307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清单:

1.《广丰区2026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由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系统截屏打印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且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8.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广丰区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或夫妇双方有父母属广丰区籍的证明材料。

9.符合优惠办法的,还须提供优惠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资格审查

由区教体局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带至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试后由区委编办、人社局、教体局共同完成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选调方式

1.笔试(占50%):考查本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占50%):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确定入闱对象

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数,依据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入闱对象并组织体检(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入闱对象),体检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查入闱人员现实表现,并核实相关信息。

(七)网上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符合条件的入闱人员在 “广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自主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农村高中任教;符合优惠条件的教师,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入闱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自主选岗;同一学科总成绩相同者,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九)调动办理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报请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

1.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则缩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不予递补。

2.未尽事宜由广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3.咨询电话:0793-2623152。

4.申报人员请关注“广丰教育”微信公众号,并及时关注发布的工作动态信息。

附件:

附件1: 广丰区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样表)

附件2: 年度考核证明(模板)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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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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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