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现公布第二批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物业公司招用无保安证人员担任物业保安
(一)基本案情: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对某小区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招用无保安员证人员担任小区物业保安,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依法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某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案例二
某小区业主私自开挖小区公共绿地
(一)基本案情: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接群众投诉,某小区存在业主擅自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经调查核实,该业主在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对小区公共绿地实施开挖作业,破坏了小区绿化环境,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经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依据《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该业主恢复绿地原貌并处罚款。
案例三
某小区业主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
(一)基本案情:赣州蓉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某小区业主存在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业主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大量杂物的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赣州蓉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该业主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
案例四
某小区物业未按规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一)基本案情: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对某小区电梯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
(二)处理结果: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针对上述问题,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及其电梯安全管理员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来源:蓉江新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