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告人黄某虚构女性身份,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29万余元,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这起案件的真相揭露方式也具有戏剧性,被害人罗某竟是在业务合作伙伴黄某家中做客时,亲眼看到为“女友”购买的礼物才意识到被骗。
累计支付29万余元
常年在外务工的罗某一直单身,渴望拥有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2024年,罗某在赣州工作期间结识了当地商人黄某,二人建立起业务合作关系。黄某得知罗某单身且急于脱单,主动谎称要为其介绍公司的女员工。罗某出于对合作伙伴的信任,随即添加了黄某推送的微信账号。
微信那头,该“女员工”自称“陈某涵”,老家在万载。相仿的年龄、熟悉的故乡,加上每天聊不完的话题,两人的关系迅速拉近,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但这段看似甜蜜的恋情,从始至终都暗藏蹊跷。交往期间,罗某多次提出视频通话、线下见面等要求,均被对方以出差、工作繁忙等理由推脱。一年多的恋爱时间里,罗某从未听过对方的声音、见过对方的样貌,双方所有的情感交流均依靠文字实现。
即便诸多疑点并存,沉浸在恋爱幻想中的罗某并未心生警惕,反而对“女友”的各种要求有求必应。
2024年6月至2025年8月,“陈某涵”多次以就医看病、购置物品等虚假理由索要钱财,罗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网购代付等方式,累计向对方支付29万余元。
受邀做客发现被骗
2025年8月,罗某受邀前往黄某家中做客,意外发现为“女友”精心选购的各类礼品、商品等尽数摆放在黄某家里,其中还有不少近期刚购置的物品。眼前的场景让罗某瞬间醒悟,一年多来朝夕聊天、温柔体贴的网恋“女友”根本不存在,幕后操作者正是业务伙伴黄某。罗某当即向黄某核实。
事发后,黄某于2025年11月先行退还5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民警电话传唤,黄某主动到案,又陆续退还10万元。此外,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分期清偿,罗某对黄某的诈骗行为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女性身份、伪造恋爱关系、捏造用钱事由等方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考虑到黄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有效降低了案件危害后果,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综合全案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法院最终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继续履行还款协议,全额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多方核实身份,必要时可通过视频通话、实地见面等方式确认真实性。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购物单据等完整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郭莉 胡杰 记者艾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