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鲸新闻7月28日讯,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大华所存在以下情形:大华所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所未勤勉尽责,具体表现为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充分评估业务重大错报风险;分布式存储装备业务的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李洪仪、关德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西证监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4元,并处以2,886,792.4元罚款;对李洪仪、关德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