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建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类管理机制
长期以来,宜春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仓储与贸易不分”的突出问题,部分企业既从事仓储服务又开展批发贸易,功能定位模糊、经营范围交叉,导致监管盲区客观存在,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宜春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通过科学界定企业分类标准,实施差异化经营许可,建立分类监管与动态考核机制,推动实现“仓储归仓储、贸易归贸易”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科学界定分类标准,批发企业管理更加规范
制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仓储企业”与“贸易企业”认定标准。将仅具备仓储设施、不直接面向零售网点销售的企业界定为仓储企业;将具备批发资质、直接面向零售网点销售的企业界定为贸易企业;将仅开展出口业务的界定为出口贸易企业。通过精准画像、分类认定,确保每一家企业功能定位清晰、经营范围明确,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盲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行政许可发证39家,其中仓储企业10家、贸易企业29家。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初步形成“仓储归仓储、贸易归贸易”的规范化管理格局。
安全监管精准发力,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修订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对仓储企业核发仅限“仓储服务”的许可,严禁其开展对外批发业务;对贸易企业核发“批发经营”许可,严禁其对外出租仓储设施;对出口贸易企业核发“仅限出口”许可,严禁其开展国内零售业务。实行“一企一证、功能单一”的管理模式,坚决杜绝“既当仓库又当批发商”的混业经营现象。同时,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托分类管理台账,重点盯住仓储企业仓储安全、流向登记,贸易企业采购渠道合法性和产品流向合规性,实现了批发企业的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通过“一企一证、功能单一”的管理模式,有效防范了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风险,倒逼企业明晰自身定位、规范经营行为,从“要我规范”逐步转向“我要规范”。

监管人员现场检查
建立动态考核机制,行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定期开展分类复核,对违规跨类经营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撤销许可。开展专项整治,成立暗访暗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开展排查整治。结合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储存仓库安全条件,严禁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违规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通过分类监管与专项整治协同发力,行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来源:省厅改革协调处、宜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