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部署,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培育全市数据要素市场,近日,我市正式印发《南昌市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6年8月25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个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系统性制度文件,标志着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新阶段。
《实施方案》明确了南昌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等要求下全部纳入授权运营范围。授权运营采用整体授权运营模式,纳入整体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市直各部门还可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景采取分领域或依场景授权运营模式。构建了管理部门、实施机构、运营机构、数据提供单位及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我市根据授权运营范围梳理形成《南昌市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目录》,实行“一次授权、分批供给”,优先支持公共治理、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行业发展所需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整体授权运营期限为2年。目录实施动态更新管理,未纳入目录的公共数据资源,不得擅自以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变相授权。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数据最小化处理原则,切实保障数据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机制。实施机构每年对运营机构上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