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交警
安全头盔
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
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但是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
不佩戴安全头盔

▲未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后脑着地当场死亡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研究表明,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不戴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受致命伤率是戴头盔的1.5倍。
为骑乘电动车出行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你点赞

鹰潭交警持续曝光
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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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唯一
切勿心存侥幸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请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
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述内容,上述照片当事人由于自身行为危害了公共利益,公安交管部门为维护公共利益拍摄、公开违法人照片,此类曝光不侵犯公民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