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预警响应

赣州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预警响应

关于联动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

四级应急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据预报,受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环流影响,7月25日晚上~27日我市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定南、龙南、全南、寻乌、安远、信丰、大余、崇义、上犹、南康(25日20时~27日20时)100~18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个别点350毫米以上。期间全市风力加大到3~5级,叠加雷雨大风影响,阵风可达7~9级。

7月25日10时,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为认真做好我市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于7月25日10时联动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预警响应。请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灾情统计报送工作,视情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安排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