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月湖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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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月湖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来源:天天鹰潭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申请执行人桂飞云与被执行人陈迎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1日作出的(2025)赣0602民初312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00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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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迎春,男,1976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6222219761023****,住江西省高安市上湖乡岗上村东头陈家自然村54号。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配合本院执行到位相应款项的,按人民币2000元给予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联系人:江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0701-668902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