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办结江西首宗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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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办结江西首宗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

近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联合当地法院、税务局、公证等部门,成功办理了全省首宗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这是赣州市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深化司法与行政协同联动的重要成果,为破解被查封不动产处置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难题探索出新路径。

长期以来,被查封不动产的处置主要依赖司法拍卖,需经历财产调查、评估、公告、一拍、二拍、变卖等多轮程序,周期长、流拍风险高、成交折损大、执行效率低,给当事人带来较重时间和成本负担。

此次改革,重点扫除查封状态下不动产直接过户的制度障碍。经查封法院审查同意,被执行人可申请自行处置被查封不动产,法院出具同意处置生效文书,登记机构凭文书在查封状态下直接办理转移登记。交易资金统一缴入法院指定专案账户,全额到账后即出具解封文书,完成过户全流程。涉及抵押的查封不动产,同步嵌入“带押过户”机制,实现查封、抵押状态下不动产一并过户。

此次办结业务涉及一宗被查封商品住宅,相关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密切配合,当天即完成过户登记全流程,实现“交资料即交证”。

不动产“带封过户”改革有效破解司法处置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堵点,大幅压缩办理周期,避免传统模式下资产贬值、债权清偿不足等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

来源:欧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