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十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江西栗轩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江西卡地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问题
2025年,审计发现上栗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人江西栗轩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江西卡地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的异常情形。经查,该公司在上栗县赤山镇、金山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与其他投标人私下协商投标报价,编制部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串通投标问题属实。
2026年7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上栗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江西栗轩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江西卡地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1048元,没收违法所得133700元,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上栗县交通领域项目投标资格;对其法定代表人张建处以罚款1104元。
二、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问题
2025年,审计发现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的异常情形。经查,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单价与其他投标人异常一致,且无法提供单价分析表、无法合理解释报价来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025年11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参照《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第八十条裁量基准第一款的规定,萍乡市水利局依法对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2531.63元;对其负责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柴泽华处以罚款1626.58元。
本案例公布旨在提升招标投标领域整治质效,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不作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